素材火翻译公司banner

栏目导航

网站导航

现行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由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09年和2017年先后两次作了个别条文修改。

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对于规范行政处罚设定和实施,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依法惩处违法行为,解决乱处罚问题,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处罚制度,解决行政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有必要修改行政处罚法。

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加综合行政执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巩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改革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行政处罚定义,增加行政处罚种类,扩大地方立法权限,确立非现场执法规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大重点领域行政处罚力度,增加规定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中的行政处罚;把握通用性,发展和完善行政处罚的实体和程序规则,增加“从旧兼从轻”适用规则,完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制度,补充行政处罚证据制度,增加立案程序,扩大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