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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涉野生动物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自治区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情况启动执法检查。6月24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高质高效完成执法检查任务。要增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依法监督,全面落实法律责任,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台阶。

会议指出,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律。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紧扣《决定》和法律条文,督促有关方面逐条逐款对照落实。要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自治区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合并开展、相互促进。要加强对执法检查了解情况的深入分析,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实,交出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要求,要跟踪监督、持续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充分发挥全区各级人大作用,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责任担起来,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工作,深入了解法律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和意见建议,助力野生动物保护。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人大工委分别汇报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领导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吉尔拉·衣沙木丁、张勇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