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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各类资源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来说都极其宝贵,常常是“用之不觉,失之难存”。餐饮浪费说到底还是资源浪费,各类食物只是资源消耗的“结晶”,餐饮浪费的不仅是具体可以看到的食物本身,还有在加工制作过程中水、气、电等各种资源。

推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必须不断深化厉行节约工作,着眼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把节约的范围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不只是个人选择的问题,也是国家实现绿色发展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我国宪法和法律中规定了有关节约资源的内容,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绿色发展”的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所有民事主体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的行为准则。除此之外,在民法典的各个分编中也有相关规定,比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等等。可以说,倡导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推动实现绿色发展,不只是简单的道德呼吁,而是有明确的法律要求。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对于个人而言,一方面要从自身做起,节约水、电、气等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积极参加环保实践;另一方面,要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政府机关、公务人员、公众人物等,应当带好头,做好典范,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

个人生活方式的形成与整个社会系统密不可分。高消耗企业生产出的产品本身就不“绿色”,如果企业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就能带动个人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因此,企业要依法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政府要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完善物质和精神奖励的制度机制,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厉行节约、绿色发展的各项工作,让简约适度成为普遍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