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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至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率调研组在黑龙江省开展监察官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晓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王长河;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陈勇参加调研和座谈。黑龙江省领导张巍、胡亚枫、李显刚参加相关活动。

制定监察官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充分听取黑龙江省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法律专家对监察官法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率调研组在黑龙江省开展监察官法立法调研

曹建明指出,制定监察官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继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监察官法的制定是对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总结提炼,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将监察官的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

曹建明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正确行使。要以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为目标进行制度设计,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落实到监察官职责定位、选用管理、权力运行等各方面。要确认和巩固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的成果和经验,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提高立法的质量,确保制定出一部管用、好用的良法,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法治保障。

曹建明对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在黑龙江省委的领导下,黑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黑龙江人大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主动担当作为,更好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调研组还深入抚远市、双鸭山市、饶河县等地人大常委会、监察委进行实地调研。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夏吾卓玛参加调研。(尹栋 记者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