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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社会的“稳定器”,是百姓安身立命之本,是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把稳就业放在“六稳”之首,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今年,中央在“六稳”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六保”的“双头条”,为做好就业这一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提出更新更高要求。尤其是今年在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即将实现的形势下,稳就业更不能有丝毫松懈。

从一定意义上讲,就业是经济发展晴雨表,稳就业就稳住了经济、就稳住了全局、就守住了底线。而专题询问作为依法开展、紧扣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权威且更有效力。

基于此,9月24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省就业促进工作开展专题询问。10位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青海省人大代表围绕全省促进就业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询问,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应询,逐一作答。

询问实录:

完善政策体系 构建发展环境

“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在推进青海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同时,如何让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相衔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黄城率先发问。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晓勇应询说,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构建政策保障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优化营商环境。对促进就业政策与产业政策相衔接,初步提出了政策安排。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考虑:一是围绕发展主线,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把“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单独编章,提出了加强政策与就业政策配套衔接,构建“产业园区+合作社+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一系列积极就业政策。二是坚持统筹谋划,推进就业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源进入就业扩展效应高的产业发展,通过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小微企业、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持续稳定第二产业,促进就业份额稳中有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推动实现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三是落实国家战略,以政策红利释放就业潜力。全力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着力促增量、激活力、添动能。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推进“互联网+”行动,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培育新的就业形态,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四是聚焦发展短板,推动项目建设促进就业。发挥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以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实施项目,吸纳农民工就业。强化就业指标跟踪分析,储备一批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等补短强弱项目。

“请问省人社厅作为促进就业牵头单位,将采取哪些新举措贯彻落实?”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玉峰紧接着提问。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王定邦应询说:作为促进就业牵头单位,第一,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大力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行业提质扩容,增加灵活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第二,优化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环境。围绕“四免一实一包容”,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通过免营业执照、免部分收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以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为主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个体经营成本,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第三,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将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提升其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提供职业指导等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维护和困难人员帮扶工作。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民询问:“请问省农业农村厅,围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促进农牧民就业创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玉虎应询说:第一,以产业发展促就业。立足农牧业生产,积极争取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围绕牦牛、藏羊等特色产业,安排下达各类生产发展资金53.64亿元,全力抓好农牧业生产。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参与一产就业,吸纳返乡留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第二,抓项目建设促就业。一是抓乡村振兴试点,带动农牧民就业,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二是抓现代农业产业园,有效拉动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就业兴业。三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发乡村保洁员等公益岗位,拓宽农牧民就业创业渠道。四是强化生态畜牧业建设,落实畜牧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吸纳当地农民工承担土建任务。五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两年内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9万亩,财政投资17.07亿元,大部分通过招投标在年内实施,拉动农民就近就地就业。第三,以复工复产促就业。分类分批、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重点保障“菜篮子”生产基地、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机肥、化肥农药企业、饲料(草)及种子加工企业等涉农规模企业复工复产。第四,以产业融合促就业。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二是创建产业化联合体。三是推进特色产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四是实施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工程。进一步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形成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发展新格局。第五,以招商引资促就业。积极参与青洽会,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和签约;组织参加农洽会、农博会等各类展会和论坛,吸引省内外企业投资,开发农牧业优势资源,开拓农牧民就业渠道,鼓励农牧企业本地用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优化资源配置 落实资金保障

“请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取哪些措施稳定工业运行,促进企业吸纳就业,持续稳定就业?”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委员姚琳询问。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洪涛回答:一是加快工业发展,努力促进就业。二是稳定工业运行,持续带动就业。三是加大企业培育,充分吸纳就业。四是加强招商力量,扩大企业就业。五是强化平台建设,鼓励创业就业。六是深化企业改革,保障稳定就业。下一步,一是稳定运行促就业。优化运行调度,强化要素保障,注重协调服务,“一企一策”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尽早摆脱困境,实现效益回升。完善机制、畅通渠道,确保企业诉求得到及时回应、有效解决。二是扩大投资促就业。加强项目谋划,优先支持为稳就业促就业作出贡献的企业和项目,确保工业项目与就业岗位有效对接。完善常态化跟踪制度和项目督导机制,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稳定工业投资。强化招商引资,创新招商方式,实现精准招商,促进产业集聚,增加就业岗位。突出规划引领,以规划带动就业目标,推动全省工业、信息化与稳定就业协同发展。三是力保主体稳就业。健全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工业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大力培育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形成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梯次发展格局。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提升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水平,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四是转型升级促就业。构建产业新体系,促进产业向绿色、高端、高质量转型,提升就业岗位层次和水平。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五是创新创业促就业。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支持创业就业载体建设,完善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和吸纳就业能力。深度挖掘培育创业创新项目,深化技术、品牌、营销、服务合作交流,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带动青海省就业服务水平提升。

“请问省财政厅两个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反映就业补助资金存在‘花不出去’的情况。如何在加强资金管理的同时,针对青海省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就业资金效用,有效解决就业资金部分地区结余问题?二是如何加强对资金规范使用和监督力度?青海省人大代表韩越询问。

青海省财政厅厅长侯碧波应询说,省财政厅重点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盘活存量资金。认真梳理排查,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共收回各地结转两年以上就业补助资金1.64亿元,并根据中央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安排部署,将其中的1.42亿元安排用于西宁、海东、海西等就业重点地区,实现了就业补助资金在地区间的调整优化。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会同省人社厅不断加大指导力度,提高各市州、县编制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从源头上解决精准问题。同时,指导各地提前做好下一年度的创业就业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春节后农闲时节进行培训,提高培训完成率和效率。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大就业存量资金收回力度,进一步盘活资金,解决部分地区钱“花不出去”、部分地区“资金不足”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助力就业的作用。关于加强就业补助资金规范使用和监督方面,一是加大省对下绩效考核力度。二是开展就业补助资金重点支出绩效考核。三是加大结果运用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强化绩效管理,加大考核结果运用,落实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倒逼各地压实并提高资金管理责任和使用水平。

强化公共服务 营造良好氛围

青海省人大代表周易询问说:青海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还不健全,乡镇及以下普遍没有设立就业服务平台。同时,青海省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还不均衡,各地区对‘互联网+就业’信息化系统的资源和功能运用还不充分。部分求职者反映就业服务还不够充分、高效。请问省人社厅,解决上述问题有什么具体措施?”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王定邦回答:目前,青海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展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乡镇无机构使得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不健全。二是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了公共就业服务均衡发展。三是青海省“互联网+就业”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致使信息化系统的资源和功能运用还不充分。四是基层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信息化建设薄弱,影响了公共就业服务的提供。下一步,一是高度重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将县乡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二是继续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力量。督促各地人社部门在扩大基层就业服务覆盖面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就业服务网络,努力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全面推进“互联网+就业”系统运用。依托“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强化“互联网+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不跑腿、少跑路、“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四是强化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行风建设。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简化手续优化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开展系统行风建设活动,全面提升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

“请问省文化旅游厅采取了哪些举措,加快文旅产业发展,发挥文旅产业带动优势,扩大就业?”青海省人大代表、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加才让询问说。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张宁回答: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制定出台13项政策,召开全省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成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联盟、专家智库,编制相关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旅产业比重提高、发展提速。二是夯实产业基础。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扶持建设国家级、省级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基地、民族手工艺品扶贫基地、国家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各类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三是加快融合发展。与国家有关部委签订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与机场、铁路、交通部门合作,组织召开全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等论坛,推动各地生态文化体验区和集聚区建设。四是狠抓项目建设。着力建设文旅及涉旅项目803个,累计完成投资350.39亿元。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新华联童梦乐园、平安驿河湟印象、茶卡“天空壹号”等重点项目建成投运。五是扩大文旅消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及时推出线上博物馆,全省专业艺术院团、民间艺术团体线上线下演出和直播,金融机构开展线上线下消费优惠活动,带动文旅消费过亿元。启动文化惠民卡西宁试点项目,全面激活省内文旅消费市场。六是加大宣传推介。精心打造青海文化旅游节、西北旅游营销大会等品牌节庆活动,借力央视央广和新媒体等宣传资源,打造宣传矩阵,推出“大美青海·旅游净地”公益旅游广告,在知名国际网站集中开展了线上推广。七是推进乡村旅游。积极实施乡村文化旅游“十百千万”计划,累计安排财政资金7亿元,250个乡村旅游项目惠及贫困人口8000多户3万余人。以文化产业+扶贫、非遗传承+扶贫等模式拓宽贫困人口就业渠道,累计带动10.3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积极实施青绣“八个一”工程,30万绣娘捧上青绣产业的“金饭碗”。

青海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庞海强询问:“请问省市场监管局,在构建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环境、公共服务体系和良好社会氛围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马骥回答:一是支持个体创业者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农产品种植大户、营销大户开办网店,实现自主创业就业。二是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按照全省“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三年行动)部署安排,全力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创业就业。三是搭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平台。发挥职能优势,指导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履行服务会员生产经营、助力经济发展职责,连续10年举办全省民营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供需招聘会。

突出重点人群 扩大就业范围

“请问省教育厅,在调整学校专业设置、促进高校毕业生培养与岗位需求匹配衔接方面有哪些措施?如何在高校科学开展就业指导,促进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择业观?”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宝兰花提问。

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梅岩回答: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一是不断提高就业指导水平。积极开拓校园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供需信息。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建立校内外实践实训基地,搭建有效对接平台。重视就业指导队伍人才建设,形成专兼结合、社会联系广泛的就业指导队伍。二是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青海省高校开设专门课程,贯穿大学生培养全过程,构建全过程就业指导体系,帮助高校毕业生熟悉就业政策,理性看待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引导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念,鼓励其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鼓励少数民族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三是不断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持续优化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建立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采取调控手段,科学确定招生规模。支持高校加强应用型专业和紧缺人才专业建设,重点建设三江源生态、新能源新材料、民族学等学科专业建设。四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优化课程体系,建设智慧教室和智慧课堂,开展课堂教学及考试制度综合改革。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建设创新创业平台,着力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保障体系。五是精准帮扶困难群体。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指导督促各高校针对困难群体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就业指导和服务,优先推荐和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积极为困难群体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实现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服务全覆盖。

“请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当前青海省退役军人总体就业情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解除退役军人就业‘后顾之忧’”?青海省人大代表王辉提问。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李忠回答:“十三五”时期,全省累计接收退役军人8843人。其中,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414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387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2604人、复员干部20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418人。全省退役军人累计实现就业8119人,其中非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就业人数7318人。下一步,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退役军人就业保障工作。一是强化政策执行、加大就业扶持,用刚性要求“兜住”退役军人就业的“底”。大力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基层党组织、城乡社区和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并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才库,确保非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就业有兜底、能保底。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落地,用政策红利“打开”退役军人就业的“面”。用足用好退役军人创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扩大优惠范围,简化流程,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三是构建培训体系、强化培训效果,用提升能力“稳住”退役军人就业的“本”。进一步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和职业目录,稳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压实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指令性任务,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四是优化服务模式、提升指导质效,用载体扩容“搭好”退役军人就业的“台”。全面提供全时段、不接触、零距离服务模式,全程做好就业创业指导。积极探索“权威推荐+自主就业”相结合的就业模式,紧跟市场新业态、新岗位、新需求,依托省内大型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优秀军旅企业等,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持续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广泛开展好退役军人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专项招录等活动,有效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五是激发主体活力、实施创新驱动,用创业带动“拓宽”退役军人就业的“路”。继续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持续加大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政策扶持力度。依托现有创业园地、孵化基地、培训机构,通过引凤筑巢、牵线搭桥,切实架起退役军人创业者与党政、与社会、与导师、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真正成为“退役军人创客之家”。

……

问询人一针见血,切合实际,有理有据;应询者坦诚直言,严肃认真,条理分明。三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中,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0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实事求是、坦诚细致地回答了委员们提出的问题。

“有备”才能“无患”。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几个月来,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认真起草执法检查报告的基础上,为精准确定询问问题,常委会广泛征求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内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前专题调研,深入查找问题,研究措施,‘备课’准备很扎实,专题询问得以‘有的放矢’。”

有询问就有回应、有回应就有进步——此次专题询问后,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将继续跟踪督促相关部门抓好促进落实工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强化监督实效,会同相关部门,合力攻坚,进一步推动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全省就业工作深入开展。(记者 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