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材火翻译公司banner

栏目导航

网站导航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来桂调研

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率调研组一行,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座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秀隆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了关于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以及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依次发言,提出相关立法意见建议。

座谈会现场

自2014年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区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截至目前,自治区共实施了4批全国改革试点,涉及43个县(市、区),目前均已按期完成并通过评估检查,平南县、荔浦市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县(市),其改革经验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此外,近年来自治区聚焦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持续推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以做好“七篇文章”为总抓手,推动“五个激活”,全面消灭了集体经济“空壳村”。截至2020年9月底,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新增收入19.32亿元,同比增长119%。

刘振伟指出,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的基本遵循,是乡村振兴组织建设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他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基本特征、财产制度、职能作用以及集体经济的分配制度、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和运营机制等方面,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分析、交流。他表示,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强,调研组将对大家提出的有价值、合理性的意见进一步梳理汇总、吸收采纳。

张秀隆表示,要按照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要求,认真思考,积极主动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工作中贡献广西力量。

调研组还将赴基层进行调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毛振林,自治区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吴玉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林业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妇联,广西税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陈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