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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的关于人民法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共有18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尽责,深化民事领域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做好民法典配合编纂和贯彻实施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公正有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提供了司法服务和有力保障。出席人员对最高人民法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的调研报告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报告讲成绩客观全面、实事求是,提出的举措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同时指出,民事案件数量大、涉及领域多、审理难度大等特点和趋势将日益凸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分析和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民事案件审判质效,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全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一些基层法院对民事审判功能的理解仍停留在定分止争层面,对现代司法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能动作用缺乏深刻认识,这同群众对高质量民事审判的需求和期盼相比尚有差距。建议法院进一步转变民事审判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涉及农业、金融、生态等领域案件的审理,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遭遇困难和冲击,有关司法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力度仍需加大。建议:(1)各级法院应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落实好国家纾困惠企政策,聚焦企业安全生产、内部治理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助力企业发展的司法建议,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将法治正能量转化为企业现实生产力。(2)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案件,畅通民事诉讼立审执破各环节,提高办案效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经营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力帮助企业深挖自身发展潜力。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入研究农村集体产权确权、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农村宅基地处置等方面的民事纠纷,摸清矛盾焦点和案件类型,将民事审判资源和力量更多向农村基层下沉。有的出席人员建议,从健全制度、案例发布、执行措施、甄别冤假错案等方面,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法治环境。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消费、婚姻家庭等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特别要关注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通过具体案例发现问题,为相关部门加强改进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二、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民事审判监督指导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一些民事案件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审判质量和效果有时难以保证。有的出席人员提出,通过加大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民事立案审查、完善诉讼收费办法等措施,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等问题。有的出席人员建议,适当提高诉讼费标准、大幅降低调解案件费用,运用经济手段减少诉讼。有的出席人员提出,统筹考虑案件数量、法院层级等因素,对于案件数量多、审理压力大的法院,给予政策、资源上的倾斜。还有出席人员建议,灵活适用诉讼程序,科学制定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的分流规则,更多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解决方式,节约司法资源。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进一步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建立健全类案参考和裁判指引机制,切实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完善民事审判工作监督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部分出席人员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一些地方法院院长、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认为管多了就是干扰法官独立办案。建议进一步落实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厘清正当监管同干预过问的界限,完善案件监管全程留痕制度,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司法鉴定的委托、质证、采纳等环节存在不完善、不科学的问题,应增强科技支撑,引入专家审查评估,增强民事审判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新制定的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将对法官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应对照民法典尽快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加强对地方各级法院的审判业务指导,开展民法典知识培训和交流研讨,全面提升法官精准适用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力量培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队伍。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提高待遇水平,巩固和稳定民事审判队伍。做好审判专业人才援疆、援藏的统筹安排,带动当地法官提升审判能力。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审理民事案件,既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也需要丰富的审判实践和经验。建议尽快研究出台法官的退休制度,适当延长法官退休年龄,让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发挥更大作用。

四、提高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部分出席人员认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运行效果,对案件审理质效、受众体验好坏等至关重要,在民事审判领域表现更为突出。目前,电子诉讼业务存在弱项,在线庭审不够规范,电子送达普及性、有效性不高,民事审判大数据的智能化分析不够、深度应用不多。建议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到民事审判工作中,优化繁简分流诉讼程序,加强在线诉讼和跨域立案,进一步畅通便民司法救济途径。